“电子眼”升级!下月起房山可抓拍不系安全带和驾车接打手机等行为
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依法将被处以50元罚款处罚,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50元罚处罚,并记2分;
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,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,并记2分。
房山新增非现场执法种类电子警察点位:
利元车业提醒亲爱的广大司机朋友们,行车出行文明驾驶、系好安全带、行车不玩手机、合理使用远光灯,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等。让我们一起努力将交通环境的变得更好!
部分内容来自:北京市交管局